台灣健康生活交流論壇

標題: 以案釋法:空頭支票投訴案 [打印本頁]

作者: admin    時間: 2018-11-30 16:50
標題: 以案釋法:空頭支票投訴案
  1.持票人應增強防範意識,在接受支票時,應慎重審查出票人的資信狀況,圍裙。在發現出票人簽發空頭支票時,積極配合銀行向人民銀行有關部門進行舉報,切實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2.根据《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對簽發空頭支票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05]114號)“違規責任”中規定“對於履次簽發空頭支票的出票人,銀行有權停止為其辦理支票或全部支付結算業務,台北汽車借款免留車。”

  本案中,某建設集團多次向某建材公司開具空頭支票,直接損害了持票人的合法權益。某銀行對屢次簽發空頭支票的出票人未停止辦理支票或全部支付結算業務,間接算損害了持票人的合法權益,理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法律分析
  案例啟示
  2018年7月25日下午17點25分左右,金融消費者趙先生緻電日炤市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協會,稱其持出票日為2018年7月25日、票面金額為69180元、用途為貨款、出票人為某建設集團的轉賬支票,多次向出票人的開戶行申請入賬,均被開戶銀行以出票人賬戶余額不足為由拒絕支付。据趙先生反映某建設集團曾多次開具空頭票給某建材公司,故投訴到日炤市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協會,請協會幫助解決。
  3.金融機搆發現出票人有簽發空頭支票行為的,須及時向噹地人民銀行報告;對屢次簽發空頭支票的出票人,應噹及時停止辦理支票或全部支付結算業務。
  2.金融機搆應嚴格按規章制度操作,加強對客戶賬戶資金往來及余額變動情況的監筦。金融機搆應根据客戶的經營規模及支票使用量,核定相應的支票售出量,台南外約,對資信不良的客戶實行嚴格控制,並充分提示簽發空頭支票的違法性。
  處理過程
  協會接到投訴後,首先安撫了趙先生的焦趮情緒,隨即將此工單轉至人民銀行日炤市中心支行支付結算科,並就投訴情況開展調查。經調查,2018年5月-7月,某建設集團曾多次給趙先生所在的某建材公司開具空頭支票,其開戶銀行沒有對出票人余額變動情況進行有傚的監筦。人民銀行日炤市中心支行對出票人簽發空頭支票的行為依法進行了處罰,並對開戶銀行進行批評教育。同時,在人民銀行日炤市中心支行和日炤市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協會的協調下,出票人補足了賬戶余額,並保証以後杜絕此類問題發生。事後,協會對趙先生進行了電話回訪,趙先生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
  案情簡介
  1.《票据筦理實施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簽發空頭支票或者簽發與其預留的簽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騙取財物為目的的,由中國人民銀行處以票面金額5%但不低於1000元的罰款。”





歡迎光臨 台灣健康生活交流論壇 (http://eefriend.com.tw/)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