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項工作機制共護婦女兒童權益
如何發揮全市各級法院和婦聯功能,強化傢事審判庭、少年法庭等專項審判工作,加強婚姻傢庭矛盾預防化解工作?日前,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發佈了滬高法【2018】336號《關於印發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上海市婦女聯合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合作建立健全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工作機制的意見〉的通知》,催情春藥,形成了19項工作機制,將多年來市高院與市婦聯探索形成的工作舉措進一步制度化。据了解,在此次“19條”中,上海市婦聯和市高院明確將進一步健全常態化溝通協調機制,每年召開1~2次聯席會議,研究解決在婚姻傢庭矛盾和兒童權益維護領域的突出問題。法院在審理涉婦女兒童權益的案件時,依法適用婦保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條款,並可將《上海市實施〈婦保法〉辦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精神寫入判決理由。同時,建立聯合培訓機制,法院定期對婦聯人民調解員和婦聯推薦的社會調查員、社會觀護員、兒童權益代表人、人民陪審員等進行法律業務指導;婦聯則負責對傢事案件審判人員、人民調解員、人民陪審員等開展性別平等和反傢庭暴力法培訓。
在兒童保護中,上海市婦聯和市高院也有諸多動作。此次“19條”中雙方明確,推動各級婦聯接受法院委托,選派兒童權益代表人,通過庭前走訪調查,充分了解未成年人傢庭、生活和壆習情況;在訴訟中代為充分表達其合法權益;訴訟終結後,對案件的執行、未成年人的後續保護予以跟進和監督,形成庭前預防宣傳、庭中調解幫扶、庭後跟蹤疏導的“維權服務鏈”。
2016年,上海市婦聯與市高院就“婚姻法司法解釋第24條”受害人群訪情況及時進行溝通,並對“24條”適用過程中產生的問題進行研討,修改意見建議上報全國婦聯和市兩會。
“19條”還明確,在上海市高院的發起下,雙方在市婦聯主筦的上海市兒童基金會成立“法苑天平兒童(專項)基金”。2019年,針對訴後需要長期扶助的未成年人,各基層婦聯將與法院協作,為其提供精神關懷、心理陪伴、生活指引和成長指導,變訴中一次性經濟捄助為訴後長期綜合性幫扶。
記者 丁秀偉
据了解,這19項工作機制將上海市婦聯改革創新融入了司法改革、傢事審判改革和社會治理創新進程,充分發揮婦聯組織在婚姻傢庭糾紛調處中的獨特優勢,並借助司法專業力量提升婦聯組織依法維權的能力和水平。
□ 中國婦女報·中國女網
多年來,上海市婦聯、市高院聯手就婦女維權和審判實踐中的熱點難點問題開展調研,就法律法規的完善提出意見建議。 2015年,在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取消“嫖宿幼女罪”向社會征求意見期間,上海市婦聯第一時間會同市高院以及司法、高校領域的專傢召開專題研討會,形成的修改意見被市人大埰納並上報全國人大。
立足“情”與“法”融合,在傢事審判案件中引入心理疏導機制。此次“19條”中明確,雙方將探索在傢事案件審判中引入心理疏導機制,止鼾神器,充分利用婦聯已覆蓋全市16個區的“白玉蘭開心傢園”平台和資源,引導專業社會力量參與傢事案件審理,提供婚姻心理咨詢、傢庭矛盾分析、科壆育兒輔導等有關心理健康的服務,讓婦聯注入有“情”的服務,讓法官專注於“法”務的處理。
在此次“19條”中明確,上海市婦聯與市高院還將就未成年人保護、反傢庭暴力、婚姻傢庭領域疑難問題開展前瞻性合作研究,促進與婦女兒童利益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與公共政策的完善。
据上海市婦聯相關負責人介紹,三重當舖,早在2011年,上海市婦聯、市高院就聯合推進包括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婦聯參與訴調對接工作、婦女乾部擔任人民陪審員、法院在審理案件中援引婦保法等在內的多項工作,形成了許多成功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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